年僅14、15歲的全女班持刀劫的士司機,有社會學者認為,物質主義盛行,有少女或因難耐名牌誘惑,最終不惜犯案。亦有青少年服務機構指出,近年少女流連街頭人數增加,促使女童黨犯案日趨嚴重,年齡亦愈趨下降,她們為滿足購買慾,或會作出包括援交、破壞公物、甚至打劫等違法行為。
滿足物慾 犯法搵快錢
協青社副總幹事陳達湘形容,時下青少年無論男女,搵快錢的意慾均強烈,隨著近年少女流連街頭人數增加,促使女童黨活動日趨嚴重,她們為滿足物質貪念,或為發洩內心不滿,做出違法行為。陳達湘稱,10多年前涉及純女班的青少年問題,年齡多在15至17歲,惟近數年觀察所得,年齡有下降趨勢,當中有小學5、6年班,年僅12、13歲的女童在街頭流連,情況值得關注。
他又稱,青少年連群結黨流連街頭,原因大多與生活背景有關,例如家庭、學校、工作問題及社會風氣等,如果他們在家中得不到父母關愛或與家人不和,在學校或工作上亦得不到認同或遭遇挫折等,都可能將他們推出家門,當流連街頭或公園後,物以類聚,更容易與「同病相憐」朋輩走在一起互相影響,為解決消費問題,或為滿足物欲及貪念,或為得到朋輩認同、捱義氣等,便會不顧後果,做出一些出位行為。
為獲朋輩認同 鋌而走險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鍾劍華同樣指出,現今世代不少年輕人嚮往名牌衣物,但因經濟能力有限而不能購買心頭好,無計可施下會不惜鋌而走險犯案以滿足購買慾;另外,不少青少年有「唔衰得」心態,如身邊有同伴稍作挑釁、鼓勵或配合,很容易便把一些危險的想法變真,亦增加他們犯案機會。
鍾劍華指現今不少父母無力管教,建議政府應使青少年服務網絡更完善,如派更多社工為青少年作輔導,繼而減低青少年犯案機會,學校亦應多元發展讓學生有更大的發揮空間,從而獲得滿足感。■實習記者 周潔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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