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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通社2日消息:陳水扁遭特偵組追加起訴索賄及收受政治獻金共3億1千萬元新台幣部分,台北地院上午首度開庭,陳水扁在審判長告知權利後,隨即行使緘默權。公設辯護人提出傳喚吳淑珍釐清疑似買官案,但陳水扁堅持捨棄所有證人傳喚,辯護人最後只好撤回傳喚吳淑珍。針對檢方起訴罪名,陳水扁提出「四不一沒有」,強調「不認罪、不答辯、不傳證、不詰問」,隨後並解釋說,因為他「沒有犯罪」。
台北地院上午9點30分召開準備程序庭。陳水扁的兩位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和唐禎琪,第一次上場幫陳水扁打官司,除了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押,同時也申請傳喚吳淑珍當證人,理由在於他們認為珍的說法將對扁有利。不過,陳水扁私下則向公設辯護人表示,該問的都問完了,希望不要傳吳淑珍。陳水扁希望公設辯護人能夠尊重他的意願,沒有傳喚吳淑珍的必要,以免拖延訴訟,爾後公設辯護人當庭撤回傳喚申請。
公設辯護人要求停押扁
公設辯護人向法官具狀表示,希望能讓陳水扁具保停押。蔡守訓則諭知,希望檢察官針對陳水扁具保停押一事,在6月16日前具狀表示意見。雖然扁捨棄傳喚證人,公訴主任檢察官林勤綱則請法院依職權傳訊必要證人。蔡守訓諭知,將傳訊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等六名證人,連同檢方聲請傳訊的證人吳王霞(陳水扁岳母),將安排七人與扁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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