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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央社8日電:台南扁友會會長黃永田,去年12月間在監察院門口扯下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假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判處他有期徒刑5月。
黃永田在審判中辯稱,他想與邱毅合照,但是之前邱毅在電視上說自己的頭髮是真的,可是有人說是假髮,因此他才出手想摸摸看邱毅的頭髮是不是真的,但是旁邊的警員誤以為他要攻擊邱毅,出手拉他左手制止,才導致他的右手拉下邱毅的假髮來。
判決書指出,黃永田沒有辦法舉出當天是誰要為他拍照,因此認定黃永田的說詞不足採信。法官並認為,黃永田未經邱毅同意,以徒手強力拉扯的強暴手段,摘取邱毅的假髮,妨害邱毅行使維護其個人外觀形象的自由權。判決書指出,黃永田法治觀念淡薄,犯後未能自我反省,承認犯行後又飾詞卸責,犯後態度不佳,也沒有向邱毅道歉與達成和解,因此判處他有期徒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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