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犯罪學家相信,旺角區接連3宗投擲「腐蝕彈」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為,懷疑兇徒有精神問題,因難抵嘈雜人聲而想對人群宣洩不滿;而前日最新發生的1宗案件,兇徒選擇在晚間行動,相信是刻意避開「天眼」攝錄機。
3案或是同一人所為
城大犯罪學家黎定基表示,3宗案件中,有2宗都發生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的中心位置,犯案時間都是周六的下午4時至5時;至本周一共8組「天眼」攝錄機開始運作,兇徒則改於晚間及位處轉角位置的奶路臣街「落手」。黎定基認為,兇徒可能刻意避開閉路電視,「晚上8時許,燈光通常比較暗,沒有日光,閉路電視拍出來的(畫面)亦會較模糊不清。」
黎定基指出,按照行事軌跡,兇徒都是先扭開樽蓋,再將腐蝕液體從高處擲下,因為傷者都是頭、臉及肩部均被灼傷,加上從兇徒的犯案手法、地點推斷,3宗案件很可能是同一個人所為。他又認為兇徒並非特意挑戰警方,倘若兇徒有挑戰警方的情緒,相信會選擇擺放鏹水在警署門口,而並非在鬧市擲「鏹水彈」。
黎定基估計,兇徒的行兇動機可能是憎惡吵耳的人聲,嘈音引致他產生一種壓迫性的反抗,從而令他想得到宣洩及滿足。他又相信,兇徒住在案發附近一帶,熟悉現場環境,若真屬壓迫性的反射,很大機會會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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