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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被判監的士司機(左)獲准保釋後,由親友陪同離開。
【本報訊】運輸署去年實施市區的士「短加長減」新收費計劃,卻惹起新界的士司機不滿,去年12月3日發起堵塞北大嶼山快速公路的示威行動,令往返九龍和機場的交通癱瘓,出現逾1公里的車龍,事件擾攘4小時。涉案的9名的士司機和一名商人早前各承認一項對公眾造成妨擾罪,法庭昨罕有地判處監禁式刑罰,刑期由7星期至2個月。
的士前線司機總會主席藍貴強昨於荃灣裁判法院門外指判刑過重,反問:「邊有話工業行動要坐監�飽H」他強調涉案司機純粹自發地參與行動,事前沒有計劃,司機也沒有從中得益,他形容判刑極重,又指事件有打壓性。
1人報稱商人 同被判監
昨有逾50名被告的親友到庭旁聽,迫爆公眾席,而法庭保安對本案大為緊張,一度派出超過10名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已被還柙14天的10名男被告依次為周必強、鄧子榮、陳紹康、蘇戚富、陳潤祺、林應偉、吳景輝、凌世強、陳子賢和麥至剛(年齡由34至60歲),除林應偉報稱商人外,其餘9人均為的士司機,各人於去年12月3日在北大嶼山快速公路往機場和九龍方向路段,留下10輛的士滋擾公眾。
5人無案底 獲保釋上訴
裁判官基於各人認罪,故把判刑由3個月扣減至2個月,考慮到其中5人沒有刑事紀錄,故把該5人的刑期減至7星期。辯方律師得悉判刑後向法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批准,各人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外出,但不得離開香港。
裁判官指10名被告為自身利益,利用示威的手段堵塞來往機場的唯一主要幹線,對來往機場和東涌的市民造成不便,斥他們有預先計劃、惡意地「藉破壞社會的安寧,要脅對方妥協和讓步」,漠視警方善意的勸喻,迫使警方採取最低程度的武力打碎車窗,但幸好未有釀成暴力事件,法庭有責任維持社會的治安和安寧,故判處各被告短期的監禁,以警惕日後的示威者採取和平合法的方式進行。
官指破壞安寧 須短期監禁
案情指,運輸署去年11月30日將市區的士新收費調整至「短加長減」,3日後的晚上約10時,警方發現有6部新界的士平排佔據北大嶼山公路往九龍方向的道路3條行車線,阻塞交通,期間有人大叫口號抗議,約1小時後,再有另外4部的士以平排方式停泊在前往機場方向路段,警方曾警告會拖車和擊破的士玻璃窗,事件擾攘4小時始平息,事件導致北大嶼山公路往九龍方向車龍長逾一公里,另往機場方向的車龍亦有600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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