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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央社23日消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夫婿趙建銘漏報臍帶血代言費案,今天傳訊陳幸妤,但陳幸妤並未出庭。委任會計師表示,兩人已補報稅款,應不罰或輕罰。
趙建銘、陳幸妤夫婦於申報2002年、2005年度所得稅時,分別漏報代言臍帶血的收入新台幣531萬多元,直到台開弊案爆發才曝光,「國稅局」2006年5月查帳後,對兩人補課稅及罰鍰。而趙建銘、陳幸妤夫婦在2006年6月12日補繳稅款,並提出訴願指出,臍帶血代言費是執行業務所得,而非薪資所得,但財政部認為兩人是在稅局查帳後才補稅,不符合自動補報補繳的免罰規定,稅局的補稅罰鍰決定並沒有錯,因此駁回訴願。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本周五(26日)將傳喚趙建銘出庭應訊,陳幸妤下一個庭期則排在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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