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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上海市民購買節能空調可獲最低400元、最高1000元的中央和上海市政府補貼。 新華社
【本報訊】據新華社2日電:財政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七部委近日聯合印發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對家電以舊換新的補貼辦法、操作流程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
據辦法,今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凡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和長沙等9個試點省市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或具有試點省市當地戶口,在規定時間內交售舊家電並購買新家電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新家電時可享受新家電銷售價格10%的家電補貼。
此次列入家電以舊換新補貼產品範圍的品種有:電視機、電冰箱(含冰櫃)、洗衣機、空調、電腦等5類。補貼上限為:電視機每台400元,冰箱(含冰櫃)每台300元,洗衣機每台250元,空調每台350元,電腦每台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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