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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通訊員尹蕭、安若鵬深圳2日電】深圳邊檢總站透露,在深圳市公安局的緊密協作下,該總站查獲的兩名偷渡組織者日前已被移送檢察機關提出公訴,成為今年首宗偷渡組織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個案。
2009年3月3日,皇崗邊檢站接報,某偷渡集團準備在皇崗口岸以藏匿貨車的形式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邊檢站隨即迅速在口岸外圍貨車緩衝場、貨檢出境通道、出境橋頭等處部署警力,秘密巡查與正面查堵。
當天15時30分,便衣民警在口岸外圍貨車緩衝場發現該偷渡集團成員正在組織人員登上某貨櫃車車頭,邊檢站人員立即啟動圍堵預案。17時05分,目標車輛被成功堵截,當場抓獲姓勞司機和車上3名企圖偷渡的內地女子。
據勞供稱,一名叫「福仔」的香港男子委託他將3名內地女子運送出境,每名女子的運費2,000至5,000元。辦案人員根據近期掌握的在皇崗口岸一帶活動的某「蛇頭」信息,經勞及三名女子辨認,最終確認該案的兩名主要組織者為港人黃×和張×。邊檢部門立刻撒網待「兔」。3月11日,當黃×從福田口岸入境時即被拘捕。黃×和姓勞司機日前已被移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提出公訴,張×也已被列入通緝犯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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