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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計劃今年底修例推出第二階段的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立法規定在本港出售的洗衣機及抽濕機須有能源標籤,讓消費者知悉有關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機電工程署表示,洗衣機及抽濕機佔本港住宅用電量的7%,若推出強制標籤讓市民選擇節能產品後,每年共可節省2,500萬元電費。
港府推出首階段的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涉及空調、雪櫃和慳電膽等3項產品,18個月的寬限期將於今年11月8日屆滿,在此日期後在本港出售的上述3類產品須強制標示其能源效益。環境局及機電署昨日向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政府計劃推出第二階段的標籤計劃,涵蓋洗衣機及抽濕機,今年底會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當局指出推出多年的自願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29%洗衣機及26%抽濕機自願貼上能源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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