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合十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完善外商投資的產業導向政策,支持外資參與政府經濟刺激計劃。
二,擴大中西部地區開放的領域和範圍。
三,下放地方外商投資的項目審批權限,簡化審批程序。
四,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五,出台穩定外貿的政策措施,利於外商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