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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村村長張淑琴和村裡的孩子們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博雅電】太陽村,一家專門資助服刑犯未成年子女的慈善組織,多年來為上千名孩子提供了家庭式的溫暖,但它卻是一家沒有通過民政部門註冊的民間組織。在這種「非法」的營運環境中,太陽村依托慈善捐贈,打造了一條經濟產業鏈,積聚了頗為可觀的財富。但是,村長張淑琴卻拒絕公開其財產的詳細來源及用途。
有媒體指出,處於監管真空的太陽村,其財富背後難免存在黑洞。一面是公益與愛心,一面是盈利與黑洞,太陽村的「黑白慈善路」該怎樣走下去?與太陽村類似的眾多草根NGO們,能否在陽光下生存發展,並接受國家政策的明確保護和監管?近期,類似的這些問題,令人格外關注。
順義區工商分局 郭劍兵:財務不透明的太陽村是一顆定時炸彈
「根據區裡的想法,是想清了它,怕他們以慈善的名義向社會斂財,我們區裡認為,財務不透明的太陽村是一顆定時炸彈,但對於這枚定時炸彈怎麼清?市政府問民政,民政說清不了;問工商,工商也說清不了。清不了的原因有二:把太陽村清了,那些孩子沒有�虒芋F太陽村的影響太大了,處理不好,容易落人話柄。」
海倉慈善基金會總幹事 段德峰:政府應該強力監管
香港樂施會前中國發言人段德峰說:只有透明的問題解決了,所有的公益組織才有可能健康地生存下去。我個人認為:一個公益組織透明度最核心的問題是財務公開。如果財務不公開,捐款人就完全有理由懷疑其中可能有貪污。香港在透明度的問題上做得非常好,每年都定期公佈善款的使用情況。
清華大學NGO研究所所長 王名:90%以上NGO未獲法律認可
「內地目前擁有各種類型的NGO總數約數百萬家,但現在登記的只有40多萬家,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登記的門檻設定過高。中國90%以上的NGO實際上並未獲得現行法律的認可,也無法得到應有的保障,其發展也必定受到制約。」
南都公益基金會秘書長 徐永光:政府應給予民間組織更多信任
「我幹了20年民間組織,我和我接觸到的民間組織的領導們,大家都是一心一意地為社會做事,為社會的和諧付出自己的努力。政府信任民間組織,就應讓民間機構得到註冊登記。對於民間組織來講,也應該積極尋求跟政府合作的路徑。」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駿豪集團主席 朱樹豪:NGO起到示範作用
「目前中國內地出現的非公募基金會,給企業和個人從事慈善業、進入慈善領域打開了一個新的渠道。當然,還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從香港和國際的經驗來看,慈善業的最大特點是民間性和職業化。」他建議:中國慈善業的發展也應以民間化、職業化、專業化為總體目標,擺脫官辦色彩,建立健全保障慈善業發展的法律環境,解決社會捐助的來源問題、公信力缺失問題,提高善款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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