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通社16日電】民進黨籍高志鵬涉嫌於2007年向「國有財產局」關說,介入爭取台中市一筆「國有土地」的承租案,經過2年調查,南投地方法院在15日依貪污罪判處高志鵬5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全案仍可上訴。為此,高志鵬16日上午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他表示,對於被判有罪感到驚訝遺憾,但痛批檢方已成政治打手,質疑「社會氛圍已讓法官不敢判民進黨籍人士無罪」。高志鵬又表示,為爭取清白,即日起辭去黨團書記長之職,但絕對上訴到底;也會配合向黨廉政委員會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