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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池振南
國民政府為了加強對農村金融的控制,特別是豫、鄂、皖、贛等地區的廣大農村,更有效鉗制和對付共產黨在這些地區所建立的革命根據地,於1933年4月1日,在漢口成立負有特殊任務的「豫鄂皖贛四省農民銀行」,由蔣介石親任理事長。該行還享有軍事護照和使用軍用交通等特權,通行無阻。
1934年10月共產黨所領導的中央紅軍,決定作戰略大轉移,發動二萬五千里長征。蔣介石決定圍堵紅軍,在其所到之處廣設「機構」,但認為四省農民銀行力量不足,無法實現其追殺紅軍的計劃,於是決定將四省農民銀行改組並提升為中國農民銀行。
經過數月的緊張籌備,國民政府在1935年6月4日公布了《中國農民銀行條例》,正式將四省農民銀行改組為中國農民銀行,總行仍設在漢口,1937年遷至南京。中國農民銀行建立後,仍負有「剿共」的特殊任務,只是後來由於形勢變化,該行才歸於主要操辦銀行業務。
國民政府在1935年12月宣布中國農民銀行為國家銀行之一,中國農民銀行繼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後,成為其中一間發鈔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在1949年12月15日隨國民政府遷至台灣,1999年以出售官股方式完成民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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