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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稅務局發言人強調,不會就此稅務安排作出改變研究。圖為灣仔稅務大樓。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徐海煒)香港稅務局發言人強調,屬於「進料加工」的三資企業的營運模式,並不存在「就進料加工撤回『50:50』豁免徵稅」的做法,堅持不會就此稅務安排作出改變研究。
香港稅局發言人在接受本報查詢時解釋,港商在內地設廠,主要有兩種營運模式–「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進料加工」的營運模式與「來料加工」大不相同。在「進料加工」的模式下,香港公司的賬目只反映在香港買賣原材料和製成品的利潤,因此沒有豁免部分利潤徵稅的理據。稅務局認為有關徵稅方式並不涉及稅務政策的改變或須要對稅例作出修訂。
梁偉浩批未配合國家政策
不過,中華總商會常務會董梁偉浩反駁指,香港稅局的理據完全是「教條主義」,沒有根據內地港商的特有情況去處理,「如果我雅鶧篞s設一廠做進料加工,香港稅局收我百分百匯稅款,我絕對冇問題;但內地匯問題係,當地港商為鱁t合國家政策,轉型為三資企業,事實上,佢地匯公司帳目依然係按照來料加工時匯做法,並唔係政府所指匯『只反映在香港買賣原材料和製成品的利潤』,所以佢地轉型後賬目顯示需要支付匯稅務成本比以往高出鬫n多。」
他批評,香港稅局的做法完全沒有配合國家現行升級轉型政策,反觀東莞市則是確實考慮到了轉型企業的實際情況,於早前亦出台政策,讓轉型的三資企業繼續享有原有來料加工企業的政策優惠。
據悉,工業總會將於本月底與稅局開會,商討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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