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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巴籍青年涉連續劫殺3名鳳姐一案,被告昨自辯時供出事件另一版本,指因欠賭債被多名債主扣押,債主表示有數名鳳姐欠債,命令被告協助往鳳樓進行交易,讓債主乘機入內收數。被告強調自己離開鳳樓時,3名死者仍然健在。
被告Razaq Nadeem(24歲)昨出庭自辯,稱在澳門欠賭債被債主「阿強」、「阿權」及巴裔的「Tony」押解回港拘禁。債主們表示要他協助向多名鳳姐收數,他被迫就範,被帶往各死者的鳳樓接受按摩或性服務,事後均有付款;「Tony」則在外等候,待鳳姐淋浴即進入鳳樓收數,並喝令被告立即離開。
被告指Tony進入第3死者的鳳樓時他曾逗留片刻,鳳姐抓著他手臂,Tony即掌摑死者,他退出鳳樓在門外聆聽片刻,只聽到激烈吵架聲。被告強調他並無殺人,每次均於Tony入屋之際離去,對離開現場後的事一概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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