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駐貴州記者李婷24日電】24日,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引發社會普遍關注的習水縣7人嫖宿幼女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據新華社報道,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以強迫賣淫罪判處被告人袁榮會無期徒刑;以嫖宿幼女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馮支洋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陳村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母明忠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馮勇、李守明、黃永亮、陳孟然各有期徒刑7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07年10月至08年6月,袁榮會(女,無業)指使、教唆未成年人劉某某、袁某某採取威脅手段,先後強行將3名幼女、7名少女多次帶到袁家中,由袁聯繫被告人馮支洋等7人嫖宿。
其中,被告人馮支洋(習水縣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教師)嫖宿幼女2人3次;被告人陳村(習水縣同民鎮司法所幹部)嫖宿幼女1人2次;被告人母明忠(習水縣人大代表、利民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嫖宿幼女2人2次;被告人馮勇(個體駕駛員)、李守明(習水縣移民開發辦公室主任)、黃永亮(習水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幹部)、陳孟然(習水縣馬臨工業經濟區土管所副所長)分別嫖宿幼女1人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