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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協助雷曼苦主的立法會議員陳鑑林、黃定光、劉健儀、葉劉淑儀等出席商討大會。 本報記者潘政祁 攝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購買了雷曼股票掛鉤票據(ELN)的約300名投資者,昨日早上出席大會,商討追討賠償策略。有出席的投資者認為,雷曼股票掛鉤票據與雷曼迷債有別,股票掛鉤票據到期日較短,一年之內容易被游說多次購入,但投資者未必了解箇中情況,一旦被定性為經驗投資者的話,對他們實屬不公平。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認為,作為監管機構,當局應該負上一定責任,長遠來講有需要檢討現有的金融體制,禁止再有「毒產品」在市場上發售。
約300名購買了雷曼股票掛鉤票據的投資者出席商討大會,多名協助他們的立法會議員,包括民建聯陳鑑林、黃定光,自由黨主席劉健儀,匯賢智庫主席葉劉淑儀亦有出席,聽取苦主意見。
投資者黃小姐表示,雷曼股票掛鉤票據普遍到期日較短,投資者等到限期屆滿,若所持的股票到了某個水平的話,銀行會自動收回,投資者便可以取回利息,但很多時候銀行職員會立即游說投資者再購買另一張票據。
苦主:被誤導與經驗無關
她於08年開始被游說投資有關產品,短短兩年間,已經做了7至8張票據。而在她光顧的中信嘉華銀行,20名有投資類似掛鉤產品的朋友中,便有5至6名已經有多次投資經驗。黃小姐擔心,日後一旦有和解方案,銀行會以目前雷曼迷債的方案,將他們列入經驗投資者,拒絕作出賠償,但其實他們都是被誤導情況下投資有關產品,與經驗投資者拉不上任何關係。有投資者則批評,當局此舉是分化苦主。
葉劉淑儀認為,當局於2004年修改公司法,容許銀行可以大量推出高風險投資產品而不受監管,政府有責任解決投資者賠償問題。她又稱,於7月中有政府人士向自己透露,暫時無意為雷曼股票掛鉤票據提供任何賠償方案。而現時迷債方案已經有初步解決方案,當局可以騰出人手處理其他個案。
陳鑑林促禁售「毒產品」
陳鑑林表示,長遠來講,有需要檢討現有的金融體制,禁止再有「毒產品」在市場上發售。劉健儀則稱,無論票據形式如何,有關投資者被誤導情況下購入產品,理應作出同等對待。
另外,民主黨甘乃威昨早亦召開苦主大會,他引述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的數字指,警方至今接受5,300多宗相關投訴,其中2,800多宗已完成落口供,有百多宗投訴取消。另外,有21宗懷疑涉及偽冒簽名。
財庫局:當局不容違規行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回應苦主大會時強調,政府一直督促金管局和證監會,就違規銷售的投訴盡快完成調查,監管機構不會容忍違規行為。若大部分雷曼迷你債券投資者接受回購計劃,監管機構可集中資源調查非迷債結構性產品的違規銷售投訴,例如股票掛鉤票據的違規銷售投訴。
發言人說,金管局將繼續處理所有個案,並將可能涉及系統性問題的個案轉介證監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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