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國時報》5日報道: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委任律師葉大慧昨日表示,致中夫婦多次發函瑞士的銀行及檢方,窮盡方法想把海外12億元新台幣匯回台灣,他們很有誠意。但是本案須要透過台、瑞間的司法互助,才能將海外鉅款匯回台灣。
台北地院昨日審理陳致中等人認罪協商部分,庭訊後葉大慧表示,今年1月12日陳致中夫婦就發函給瑞士兩家銀行,希望瑞士方面把海外鉅款匯回特偵組指定賬戶。2月間收到回覆,得知海外資產已用於購買債券與房產。
檢方質疑另有洗錢行為
因此,3月間陳致中夫婦發函瑞士的銀行及信託公司,請銀行聯繫瑞士檢方,以海外賬戶受益人身份,表明願將海外鉅款匯回台灣。但瑞士的銀行表示他們無法將錢匯回台灣,希望陳致中夫婦與瑞士檢方直接聯繫。6月29日,致中夫婦發函瑞士檢方,表明銀行、信託公司及受益人都同意將錢匯回台灣,希望瑞士檢方同意匯回相關款項。7月20日致中夫婦發函特偵組,希望特偵組與瑞士檢方聯繫,協助將錢匯回。
此外,今年初陳致中在扁案剛開始審理時,提出六大保證,強調會將扁家存放在瑞士的款項匯回台灣,約新台幣12億元,半年多過去了,特偵組指定賬戶依舊是零,讓檢察官感覺被唬弄。更重要的是,檢察官認為兩人認罪的部分,只限於檢察官已掌握的證據,對於案情突破有限,質疑還有其他尚未發現的洗錢行為,一旦同意認罪協商,等於給陳致中夫婦一張免死金牌,即使日後再查出其他的洗錢犯行,檢方也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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