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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海峽西岸新聞中心記者黃嵩漳州17日電】今天上午,閩省漳州市薌城、龍海、漳浦3個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依法定程序,任命江和興、陳隆峰等8名漳州台商擔任當地法院涉台案件的人民陪審員。據悉,此項任命在大陸尚屬首次。
擔任陪審員的幾名台商將參與漳州法院涉台民商事案件的審理、調解及糾紛化解,他們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據了解,今年3月大陸首家獨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審判庭」在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6月有9名台商應邀擔任該院涉台民商事案件調解員,同時台灣前「法務部長」廖正豪受聘擔任漳州市中院涉台事務顧問。此次台商首次成為大陸人民陪審員亦是兩岸在法律事務交流上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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