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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江民工陳德才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在家電下鄉專櫃為母親買了一台洗衣機。 謝興才 攝
為擴大內需、改善民生,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國家財政部、商務部自2007年12月起在山東省、河南省、四川省和青島市首先進行試點,對彩電、冰箱(包括冰櫃)、手機三大類產品給予產品銷售價格13%的財政資金直補。
試點取得顯著成效後,由2008年12月1日起,家電下鄉計劃推廣至山東、青島、河南、四川、內蒙古、遼寧、大連、黑龍江、安徽、湖北、湖南、廣西、重慶、陝西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從2009年2月1日起,再擴至其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為保持政策公平,家電下鄉在各地區實施的時間統一暫定為4年。納入的產品種類也不斷增加。
按規定,家電下鄉產品的最高終端零售價不得高於產品中標價格,各類中標的產品型號及中標價、銷售網點等,都可以在商務部轄下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www.jdxx.gov.cn)查詢。
農民可獲13%售價補貼
需持本人身份證購買產品,之後憑正規稅務發票和產品標識卡交予網點銷售人員進行登記。購買產品三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在規定時間內,農民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部門申報補貼,經審核確認後,將補貼資金通過銀行直接撥付到農民儲蓄賬戶上。每戶每類家電下鄉產品補貼數量不得超過1台(件),按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3%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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