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召開政改「武林大會」,會內政黨各自陳述,莫衷一是,用學者話說是「內部矛盾激化」;會外更加離譜,推出一個自說自話的「選舉辦法共識」,聲稱在行政長官普選中,只要任何人獲得10萬名選民提名,就符合參選資格,更語帶威脅地說:「不容許再有任何篩選機制!」政壇高人聽罷直言,這個「建議」根本是蓄意違憲,違反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華山論劍,論來論去,想出這樣一個違憲的『邪招』。如此搞法,分明是不想普選成功;因為離開了基本法的軌道,香港的普選連法律基礎都沒有,只會變得遙遙無期。」
30名反對派成員昨日上演一幕「小圈子武林大會」,政壇高人笑指:「叫它小圈子武林大會可算名符其實。皆因反對派門派林立,爭強鬥勝,各自大發春秋夢,想一統江湖做盟主,可惜『小圈子』內各個山頭武功麻麻,又誰也不服誰,到頭來自然各懷鬼胎,無功而散。」
反對派唯我獨尊 眼中無法
政壇高人話鋒一轉,正言道:最可怕的是,「小圈子」思維會變成一切唯我獨尊,「獨尊」到法律憲法都不放在眼裡,以為「我說對的就是對的,我說不對的就一定要改」,如今更加膨脹到連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決定也「當它透明」。
此話怎講?政壇高人說:飯盒會召集人何秀蘭演繹李鵬飛提出的「共識」時,「理直氣壯」地聲稱:「只要任何人拿到10萬個選民提名,按照法例,就要接受那個人的參選資格,不容許再有任何篩選機制!」
政壇高人不禁質問「法從何來」?他翻開基本法和有關文獻,一一詳解:「根據香港基本法第45條規定,在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實行普選產生的辦法時,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提名委員會須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由香港特區全體合資格選民普選產生行政長官人選,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基本法寫得清清楚楚,要由提名委員會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產生若干名特首候選人,反對派卻建議只要拿到10萬名選民提名便有參選資格,且『一定要接受』」,政壇高人搖頭嘆息說,這分明是意圖推翻基本法規定及人大決定:「按照他們的邏輯去做,就要修改基本法,才能推行普選。市民恐難接受這一步。大家再想一想,本來普選已經有了時間表,現在卻節外生枝,非要修改基本法才能行普選,不是令普選更加遙遙無期?」
要改基本法 市民難接受
政壇高人說明,本來,推動民主進程,一靠法律基礎,二靠理性討論求共識,但反對派的建議一違憲二霸道,簡直是赤裸裸的恐嚇:「擺到明連討論都不同你討論,我的建議你就要接受。這種態度,又怎麼可能推進香港的民主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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