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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港人是無良中介設下的「霸王條款」的受害者,因此購二手物業應光顧有信譽的中介。
存心訛詐 廣東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表示,港人如欲購買二手物業出租,涉及較多方面的審查,如要實地查看場地(最好與規劃圖紙相比照)、了解承租人情況、了解租賃合同備案情況等,否則引起的麻煩相當多。
港人陳先生在深圳購買了4個二手商舖,後因承租人林先生拖欠租金而決定解除合約時,發現其中隱含了許多問題,包括原業主違規改造,承租人轉租以及虛假申報租金等。按規定,陳先生若堅持解除合約,則可能需要賠償林先生的解約金和追償租金,以及面臨�蚢篕琠荅略H就優先購買權對其提出的訴訟,甚至要接受有關管理部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目前陳先生已委託律師處理相關事務。
據悉,陳先生在購買商舖時,原業主已告知這些商舖已租給林先生,並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慣例,買下商舖後,在產權變更的同時,承接了原業主與林先生間的租約,與林先生重新簽訂了房產租賃合同。
一心置業 卻惹一身煩
收租半年後,承租人林先生開始拖欠租金,最後還單方面降低租金給付標準。陳先生決定與林先生解除租約,此時才發現問題多多:一是他購買的商舖曾遭上手業主違反規劃私下改動結構,由4個單元變成了3個單元,各單元的面積處於不明確狀態;二是林先生將商舖轉租給了3個不同的承租人,3個實際承租人表示從不知道業主已變更,更提出優先購買權;三是林先生為少繳租賃稅費(即從中賺取差額),虛假申報了出租面積和租金。在此情況下,陳先生要想解除租約,不僅面臨與林先生解約及被追償租金的訴訟;還可能面臨�蚢篕琠荅略H就優先購買權對其提出的訴訟;甚至可能面臨規劃、稅務、房產租賃管理等部門的行政處罰。陳先生現正委託律師在一一理順相關事務,預計需要很長的一段時期及複雜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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