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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佩璆(右二)批評,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不受勞工法例保護,公務員守則提供的保障又不適用,結果令合約員工全無保障。本報記者鄭啟源 攝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目前特區政府約聘有1.6萬名非公務員合約員工,聘用條件遠不及公務員,無醫療福利、長俸,部分合約員工甚至連勞工保險也欠奉。香港電台一名置景組合約員工工作期間昏迷後不治的個案,突顯這批「零保障」員工的苦況,死者家屬更因合約條款所限不獲發恩恤金,只獲發24萬元的長期服務金和強積金,家庭經濟陷困境,連殮葬也困難。
死者黃達誠是港台按年續約的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在港台效力21年。上月31日,在坪輋搭置戶外布景期間昏迷,延至本月2日終告不治,遺下妻子及兩名兒子。他的長子曾接受腎臟移植,需要定期覆診控制病情;死者突然離世,黃家喪失經濟支柱,經濟頓時陷入困境。家屬曾要求港台按公務員在職死亡規定,發放恩恤金,但遭拒絕,遂向工聯會求助。
酷熱天氣引致爆血管
死者遺孀黃太表示,丈夫生前身體相當健康,沒有長期病患。事發前一天,死者曾在酷熱天氣警告下,連續在戶外工作15小時,而事發當天酷熱天氣警告持續,估計死者是因天氣及工作環境惡劣,引致腦部爆血管致死。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潘佩璆聯同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崔世昌,曾陪同黃太與副廣播處長梁松泰會面,要求港台作恩恤安排,遭對方以合約條款所限為由拒絕;根據合約條款,死者因公死亡可獲發賠償,但必先獲勞工處確定他是因公死亡。潘佩璆表示,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不受勞工法例保護,公務員守則提供的保障又不適用,結果令合約員工全無保障。
籲取消不公平福利制度
身兼工聯會副理事長的政府人員協會副主席陳志光亦指出,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不一定能獲勞工保險保障,不同工種的保障範圍有異。例如黃達誠的個案,若死因與工作或工作環境惡劣無關,就不能獲得賠償。他認為,政府應盡快取消這種不公平的福利制度,並建議政府將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改聘為正式公務員。
港台發言人表示,已向有關員工家屬發放長期服務金,由於合約條款未有列明恩恤金安排,港台沒有權限向員工自行發放恩恤金,但已向公務員事務局反映有關訴求。
發言人又稱,已經向勞工處報告事件,若該處判斷個案屬於工傷死亡,會即時發放因公死亡賠償。公務員事務局則表示,會根據現行法例、政策及員工合約處理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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