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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公立醫院頻爆醫療事故之際,明愛醫院又傳「無錢無得醫」的延醫疑雲。一名7歲男童早前打羽毛球期間擊傷左眼,在祖母陪同下到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求診,期間以學生手冊登記,獲初步治療後轉介至明愛醫院眼科專科,惟明愛醫院不接受學生手冊作登記,要求男童出示法定的身份證明文件,或繳付700元登記費,身上無足夠錢的男童和祖母,惟有致電家人回家索取文件,事件擾攘逾1小時才獲治療。院方否認延誤醫治男童,但擬檢討現行規定,以便利登記手續。
要求傳真證件或交700元
一名陳姓男童於上周四因左眼受傷,在下午12時37分在祖母陪同下到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求診,該院接受男童以學生手冊登記,該院醫生於下午1時7分為他進行初步診治,其後轉介他到明愛醫院眼科專科門診作進一步跟進,下午2時10分離開瑪嘉烈醫院。
男童抵達明愛醫院眼科專科門診後,駐診醫生即時根據其轉介信分流,並安排即日診治,但職員不接受他以學生手冊登記,遂建議學校傳真男童之身份證明文件,或繳付700元的「非符合資格人士」服務費,補繳證件後再作退款安排。男童和祖母身上無足夠金錢,終決定致電男童父親回家索取證件送到醫院。最後男童在3時14分出示證件完成登記手續,即時獲診治,初步診斷為角膜擦損,整個診治程序於3時49分完成,並安排他於翌日覆診。
明愛允檢討登記手續
明愛醫院發言人昨表示,理解病人家長對登記過程感到困擾和不滿,會檢討現行規定,以在登記過程中盡量協助及方便求診者。院方亦留意到男童沒有於原定日期覆診,已與其家屬取得聯絡及了解其需要,安排眼科醫生盡早為他覆診。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昨被問及這宗投訴時回應,局方關注事件,會要求醫管局詳細解釋,重申公共醫療的大原則是,在病人有生命危險或緊急狀況下,無論他們有錢或無錢,醫院必須為他們提供適切的照料。
對於近期的醫療事故,周一嶽透露,醫管局正進行研究,報告書前日已呈交食衛局。他認為,報告書的主調不是懲處方法或追究責任,而是汲取經驗,盡量簡化複雜的醫療程序,減低高危因素,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他亦承認,目前各醫院的處分機制不一,「個別的醫院有不同的跟進調查和決定,對員工的看法可能不一致或不公平,這方面我覺得有需要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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