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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辦未有規定申辦團體活化藍屋時外牆須用上藍色。本報記者羅敬文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提出活化的藍屋建築群,規定申辦團體須保留木梯、地磚及露台結構,但外牆須否再髹上藍色則絕非「必要」。換言之,藍屋日後未必是「藍屋」。古物古蹟辦事處表示,不會硬性規定申辦團體保留藍色的外牆。有關注藍屋發展的團體憂慮,若藍屋不是藍色,會失去建築的意義。
灣仔的藍屋建築群由藍屋、黃屋及橙屋構成,藍屋及黃屋建於1920年代,藍屋布局呈長方形,在正面外牆有懸臂式露台,由鋼筋混凝土托架支撐,並附有特色地磚及木梯,屬一級歷史建築;黃屋毗鄰藍屋,有金字頂的結構,屬三級歷史建築;而橙屋則建於1950年代,樓梯正門使用水磨石地磚,未有任何歷史評級。
保留顏色未必增中標機會
古蹟辦高級文物主任洪彬芬表示,藍屋外牆原是灰色,政府自1978年維修時便髹上藍色,坊間指是因為當年政府庫存大量藍色漆油。她續稱,政府在構思活化藍屋時,認為外牆顏色只是油漆不同而已,可隨意改變,故未規定申辦團體須保留藍色外牆,即使提出的建議書會保留外牆顏色,亦不會增加中標機會。
政府又規定活化建築群時須保留木梯和地磚,其中藍屋懸臂式露台雖不符合現有的建築物條例,但已通過負載測試,毋須拆卸。洪彬芬表示,因建築群的木梯不符合走火標準,不少住戶亦沒有排污系統,申辦團體須增設走火梯及廁所,可在對出空地興建,但須提供220平方米的公眾休憩空間,可選以地面或平台式設計。
有社工促保留現有顏色
多年來關注藍屋發展的聖雅各福群會社工黎嘉駿表示,理解政府在活化藍屋時留下彈性,有街坊亦指藍、白色是喪禮常用顏色,不太吉利,但藍屋已因其外牆顏色而聞名,若活化後把外牆顏色改變會失去意義,年輕一代更不理解為何稱呼為「藍屋」。他認為,保留現有顏色會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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