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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被指在11次外訪中,私吞共30萬美元並匯款到海外。資料圖片
【本報訊】台北消息:扁政府的「機密外交」弊案日前偵結,最高檢特偵組查出陳水扁在「總統」任內出訪11次,每次都將「外交部」提供的零用金留下3萬美元,匯到美國給陳致中留學使用。辦案人員形容扁出訪頻繁,是「食髓知味」。
據調查,陳水扁在8年「總統」任內,共出訪11次,每次都由「外交部」提供零用金,一次是8萬美元,其餘10次都是10萬美元;扁每次都留下3萬美元現鈔,交由吳淑珍匯往美國給陳致中使用,共計侵佔公款33萬美元(約新台幣1000萬元)。
陳水扁辯稱沒有侵佔「外交部」的零用金。不過,「外交部」相關官員證詞都說,扁每次出訪都留下3萬美元,且有親筆簽收的領據;至於給外賓的禮物、饋贈,都由駐外使館先行負責,沒動用「總統」的零用金。檢方並查出,扁領取3萬美元後,吳淑珍就會派陳鎮慧到銀行匯美金,其中一次是扁領取隔天,就匯3萬美元到吳景茂賬戶,陳致中赴美留學期間,這些美金全匯到陳致中在美國的花旗銀行賬戶。
帕勞派專員查運金案
陳水扁在2006年9月初出訪南太平洋國家帕勞,傳出利用專機將4000萬美元現金運至海外洗錢案,帕勞總統將在10月派員赴台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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