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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再度延押 扁癱坐被告席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9-25]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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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台北消息:台灣高等法院24日召開陳水扁的延押庭,經過4個多小時審訊及1個多小時的研判,晚間近9時做出決議,認為羈押扁的理由仍存在,因此判定第4度延押陳水扁3個月。當知道再度被延押,一直以為當天能脫身的陳水扁,一度癱坐在被告席上,臉色難看。高院認為,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重罪、且曾任「總統」,對逃亡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熟悉,有羈押必要。而陳水扁不服裁決,拒絕在筆錄上面簽名。

24日下午3時半,台灣高等法院召開陳水扁的延押庭。陳水扁準備了密密麻麻的筆記出庭,全力為自己的自由奮力一搏。據庭內消息稱,陳水扁的態度良好,對法官必恭必敬,不過在自述時則情緒激動,稱自己無罪,並說自己關太久了,應該放出去。

扁陳述冗長遭法官制止

 據稱,陳水扁在庭上發揮律師本色,光是「國務機要費」一案,他就講近1個半小時,讓承審法官受不了,出言制止。當大家以為他快要講完,沒想到又轉為講龍潭購地案。由於陳水扁涉及四大弊案,要等他講完,羈押庭的判決時間可能要延後。

 直至晚間6時多為止,扁在長達3個小時的辯論中,滔滔不絕表現其「律師辯才」,一直為自己辯駁,甚至愈講愈激動,他以高亢的語氣表示,「為什麼做一個總統這麼衰?說我『歪哥』貪污、污錢?」陳水扁也指出「說我在『總統府』理髮,一次1千元就是貪污,明明我理髮,馮會計長說燙髮、理髮都可報,他們告訴我,過去『總統』理髮就是公務支出」。

 由於陳水扁陳述時間過於冗長,遭到合議庭出言制止,法官希望他能夠「簡單講一下」,不過當天審判長鄧振球應對陳水扁,不管是語氣和用詞上都相當客氣,和蔡守訓比較起來顯得禮遇許多。

稱願戴電子腳鐐換停押

 另外,為了爭取停止羈押,陳水扁懇求法官讓他自由,並提出多項配合條件,包括可以放棄卸任「元首」的禮遇,又保證就算病了,每次開庭都會到庭,就算法官規定不可以見什麼人,他都接受。

 他向法官表示「你可以讓我具保,說得更白一點,可以直接把我軟禁在家,可以限制會面的對象、參加活動的範圍」,他並表示,願戴電子腳鐐,換取停止羈押。至於逃亡之虞,他回應,如果擔心的話,他也可以把護照申請注銷。

扁聞判臉色發白 拒簽筆錄

 不過,在庭訊結束後,經過近兩個小時的研議,高等法院終於做出決議,第四度延押陳水扁。高院認為,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重罪、且曾任「總統」,對逃亡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熟悉,有羈押必要。

 陳水扁聞判後雙肩一下子就垮了下來,一度癱坐在被告席上,臉色發白。為表示不服裁決,陳水扁拒絕在筆錄上面簽名。

 台高院發言人溫耀源指出,陳水扁主動表示身體不適,因此請醫護人員為扁反覆檢查身體。檢查後發現扁身體在正常值之內,因此決定將他送回看守所。

 至於陳水扁拒簽筆錄問題,溫耀源說,簽與不簽筆錄都有法律規定,不簽也不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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