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就香港電台如何履行公共廣播機構使命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期至12月4日。範疇涵蓋新成立的顧問委員會,建議廣播處處長為當然成員;政務司司長與港台簽訂的新約章,則建議每5年檢討1次;其他諮詢內容還包括港台應履行的公共目的、如何發展新節目、表現評估,以及加強向公眾問責等。
政府上月22日宣布港台會保留政府部門的身份,並會獲撥適當資源加強運作和擴展服務範疇。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公共廣播服務和香港電台未來路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社會的主流意見,是公共廣播服務的發展與港台的未來不可分割,雖然港台內部管治近年發生一些問題,但整體而言,港台在市民心目中仍有一定地位。
會上,反對派議員連番開炮,批評港台前途問題擾攘多年,但諮詢期只得兩個月是太短,又質疑政府早已決定港台為政府部門,有關諮詢只是欺騙市民及不負責任的做法。
劉吳惠蘭:前途問題勿糾纏
劉吳惠蘭強調,諮詢並非樣板工作,重申港台前途不可糾纏,既然有決定便要把握時間諮詢,否則會為港台員工、社會及公共廣播發展帶來壞處。她說,在考慮各方意見後,政府決定保留港台作為政府部門的身份,並由港台負起公共廣播的使命,要求港台提高管治水平及對公眾的問責性,政府會與港台簽署新約章,保障港台編輯自主。
為提升港台的機構管治水平,增加透明度及問責,政府會成立一個跨界別的顧問委員會向港台提供意見,她強調顧問委員會屬諮詢性質,不會有行政實權,亦不會干涉港台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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