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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泰機師工會於2001年發起「按章工作行動」後,事件引起軒然大波,49名工會成員旋即遭辭退,其中18名機師指國泰違反僱傭合約,要求國泰賠償,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原訴人胸前掛黃絲帶表支持
18名原訴人為國泰前機師,而被告則為國泰航空及其附屬公司Veta Ltd 及USA Basing Ltd。昨日到庭的原訴人及親友均在胸前掛上象徵支持被解僱機師的黃絲帶。
原訴人認為,國泰未有經過紀律研訊程序就終止合約,有關解僱並無法律效力。國泰一方的資深大律師Adrian Huggins盤問原訴人之一、香港航空機組人員協會前會長Warham John Simpson時指出,2001年工會發起「按章工作行動」(contract compliance campaign),內容包括建議會員在非當值時間用特定電話以避免國泰聯絡、建議他們在選定日子請病假等,高峰期一天內有87人請病假。
國泰指令班次延誤16分鐘
國泰一方續指,工會於同年7月3日更將行動升級成「最高安全策略」(maximum safety strategy),透過進行更仔細檢查,而令班次延誤16分鐘或以上。Warham在盤問下承認「按章工作行動」的存在,但強調行動目的乃向管方施壓,令對方肯坐下談判。Warham又透露自己自16歲起投身機師行列,歷時達32年,遭解僱一事成為他一生的污點,而他此後也再沒有工作。至於另一名原訴人Rogers Mathew David則稱,遭辭退會令人覺得他不夠專業,但他承認此後在加拿大某航空公司找到機師工作。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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