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酒後超速撞死老翁 青年輕判社服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10-06]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肇事私家車在香港仔海傍道撞死橫過馬路的老翁,警方用帳篷遮蓋老翁屍體。資料圖片

 【本報訊】香港仔去年清晨發生奪命車禍,一名青年酒後駕私家車高速飛馳,將一名違例過路的66歲老翁撞死,事後被揭發私家車有多處不法改裝。被告青年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另加早前承認的2項使用欠妥車輛罪,昨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120小時、罰款4千元及須參加改善駕駛技巧課程。

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

 案中被告陳嘉俊(26歲)早前承認2項使用欠妥車輛罪名,但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不成立,但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暫委法官陳仲衡判刑時表示,被告案發時有超速、駕駛前亦有喝酒,雖然被告事後能僅僅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不過考慮到整體情況,認為判以社會服務令最為合適。

 被告被控於去年10月18日,在香港仔海傍道與香港仔大道交界處不小心駕駛私家車,令66歲男子張尊和死亡。而肇事私家車裝上了不妥裝置,包括「死氣喉」、違例擋風玻璃等。

 案情指,案發日清晨5時許,肇事私家車撞至嚴重毀爛,警方估計肇事時私家車時速達80至90公里,高於路段70公里車速限制。被告為肇事私家車司機,出事時車上載有一名乘客,被告送院後經酒精測試,發現意外前曾喝酒,但血液酒精含量較規定上限22微克僅低1微克。

相關新聞
甘乃威曾認示愛 何俊仁指不道德 (圖)
甘乃威桃色門事件「放料」要點
范太忠告盡快交待 (圖)
傳私下補10萬 黃容根質疑「掩口費」 (圖)
自查做法惹疑 民主黨口風轉
婦聯致函平機會 指「不良示範」違道德
下令封口不解畫 內外交困眾疑惑
總商會倡利得稅減至15% (圖)
香港總商會的4項建議
港台約章建議5年檢討1次
東亞運33萬門票 售出6成 (圖)
財爺今辦公 昨準備一天
天水圍擬建倉庫 儲博物館藏品
國慶電影展揭幕 《天安門》重現開國盛典 (圖)
澳立會7官委議員誕生
政經人語:「生果報」舞劍 意不在阿甘
停辦15載 寶血重開產科 (圖)
首爾來港秋拍 93珍品估值億元 (圖)
人類發展指數 香港排第24位
長期痛症患者 誤信飲尿可治病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