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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新社台北2日消息:針對有台灣媒體報道某黨派認為第二次「陳江會」簽署的四項協議台灣方面「讓步太多,談判能力受質疑」,「陸委會」2日晚間列舉4項協議6點效益,予以反駁澄清。
列舉四協議六點效益
六點效益包括:第一、大陸旅客赴台灣旅遊並未排擠國際觀光旅客:自2008年7月18日開放以來,大陸旅客來台觀光共計近47萬人次,為台灣創造約新台幣310億元外匯收入;而今年1至9月國際觀光客來台人次,也較去年同期增加4.1%。
第二、兩岸空運協議簽署增加客運航點及航班,並大幅縮短航行時間:自2008年7月4日以來,兩岸陸續實施周末包機、平日包機及定期航班,已載運往來兩岸旅客256萬人次。除廈門及海口航線外,其它航線票價均已調降,平均降幅約14%,其中桃園至武漢航線降幅更達32%。
第三、兩岸海運協議適用對象亦包括兩岸資本權宜船:台籍航商在簽署協議後,已不須再彎靠石垣島,平均每航次可節省約16至27小時,節省運輸成本15%至30%。至於目前已從事境外航運中心運輸、兩岸三地貨櫃班輪運輸、砂石運輸的兩岸資本權宜船,經特別許可,亦可按照海運協議享有直航利益。
第四、兩岸郵政協議有助資金匯回台灣:郵政協議主要效益在提高兩岸郵件往來時效及安全;郵政匯兌部分,過去台灣民眾即能對大陸辦理匯出匯款,此次增加開辦大陸匯入匯款,反有助資金匯回台灣。
第五、兩岸已建立制度化食品安全聯繫窗口及常態交流機制:自協議生效日即建立制度化兩岸食品安全聯繫窗口,實時通報相關食品安全訊息,一年來已逾400件。此外,亦建立常態化業務交流機制及相關工作小組,提升兩岸食品安全的管理效能。
第六、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協議生效迄今,雙方相互提出的各式請求案件2,299件。此外,大陸方面也在今年4月及6月,遣返台方重大刑事要犯2名,兩岸也已合作偵破3起電信詐欺案,已有一定的成果,陸委會也會持續關切。
「陸委會」2日晚間發出新聞稿說,該會發言人劉德勛指,四項協議簽署將近一年,為兩岸經貿交流正常化帶來不少實質效益,有關批評與報道與事實有「很大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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