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繼續追查西灣河前晚發生的「鏹水彈」傷人案,暫未能確定「鏹水彈」擲出位置及其成份,但強調無證據顯示與早前旺角及深水埗區發生的同類案件有關連。西灣河「鏹水彈」案之所以引起社會關注,並非案情本身特別嚴重,而是由於類似案件有跨區蔓延的跡象。如果有「模仿犯」眼見警方遲遲未能破案,進而四出犯案,挑戰警方,會對市民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警方應調整策略,避免以大張旗鼓的方式刺激「模仿者」犯案,而應更加着重實效,既加大力度,又不動聲色,以盡快將歹徒繩之以法。同時,當局應大力整頓舊區大廈管理,改善區內治安,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鏹水彈」案件由旺角逐步擴散至深水埗,現在更蔓延至西灣河。犯罪專家指出,行兇者多會選擇熟悉的地方犯罪,不太可能跨區犯罪。而且,幾宗個案的性質雖然相近,但行兇手法及犯案地點卻有一定差異,同一人犯案的機會不大。值得警惕的是,接二連三發生投擲「鏹水彈」的個案,不可能是巧合。據專家分析,某些類型的罪案經傳媒報道後,有可能會引來類似的犯罪者以身試法,這些模仿別人犯案手法的人稱為「模仿犯」。由於近日傳媒以大篇幅報道有關個案,警方及當局高度重視,不排除有反社會心理及情緒問題的人因此受到刺激,成為「模仿犯」。
如果近日的個案都是「模仿犯」所為,不僅嚴重威脅市民的生命安全,更會令偵緝戰線拉長,破案將更艱難。針對「模仿犯」主要是因為社會及傳媒的關注,自覺受到「重視」而犯案,警方應改變以往大張旗鼓的偵查手法。這並非是指警方應減少投入的資源,而是說警方的查案手法應更重實效,以便衣警察為主力,持之以恆地在區內調查監視,不要讓「模仿犯」以為警方每日都關注着他們的一舉一動,刺激他們再次犯案。同時,「模仿犯」有恃無恐的原因是警方至今仍未破案,所以警方應全力緝破一案,將行兇者拘捕歸案,殺雞儆猴,告誡其他「模仿犯」勿存僥倖心理。
現時多個地區都要求加裝天眼,雖然可增加阻嚇作用,但監測範圍始終有限,遇到一些暗角死位,難免鞭長莫及。其實,行兇者每次都選擇舊樓犯案,這說明舊樓缺乏管理,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所以,更實際的做法是從改善舊樓治安上着手。當局應撥出資源,先協助一些罪案黑點加裝鐵閘及監控電視,並逐步擴展至其他地區。同時,有治安設施亦要有良好管理,當局應加快協助舊樓組織業主立案法團,提升管理,消除治安盲點。
擲鏹水彈導致他人受傷屬嚴重罪行,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任何人都不可以身試法。市民亦應發揮鄰里互助的精神,如發現有可疑人物,應及早向警方舉報,將行兇者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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