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白田h連續3日發生高空墮物案,繼3日前飛墮花盆、前晚飛墮晾衫竹及木板險殺區議員後,昨再有空氣清新劑鐵罐墮下,險中1名居民。
接連幾宗高空投擲案件都發生在公共屋h,投擲的多是家居用具,其中一名被捕疑犯更是精神有問題人士。公屋擲物案與旺角的投擲鏹水案性質上有所不同,警方不應簡單地照搬過往處理方法。針對幾宗案件的特性,應將調查重點放在精神有問題或行為異常人士。同時,當局應修改公屋扣分制,對於性質嚴重的高空擲物事件,一經發現應馬上取消戶籍。對於情節較輕而又行為異常人士,可即時調遷至最底層單位,以減輕高空擲物的危險性。
與鬧市鏹水案有預謀製造傷亡而疑犯不知所終不同,公屋擲物案基本上是公屋居民所為,且不少人已屬積犯,鄰居大多知悉其惡行。如警方拘捕的一名疑犯,本身精神有問題,行為異常,過去亦有擲物前科。事實上,自公屋扣分制實施後,居民扣滿16分就會被取消戶籍,高空擲物一次便可以被扣15分,一般居民不太敢以身試法。犯案者無視扣分制及法律的制裁,很可能是一些精神異常的人士,甚或有嚴重反社會傾向的人士。針對犯案者的特性,除了加強調查打擊工作外,房屋署亦應通過取消戶籍、調遷至低層單位等方式,防止犯案者重蹈覆轍。對於一些有實際需要的高危人士,可安排他們轉往其他院舍,既讓他們得到較完善的護理,亦防止他們一時難以自控以身試法。
高處擲物嚴重威脅市民安全,不單是扣分的問題,更屬刑事罪行。當局應加快在公屋加裝天眼,在部分黑點興建有蓋行人通道,加強巡查監視,並加強對公屋居民宣傳高空擲物的嚴重性,以產生警示作用,防止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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