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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屬在交警隊門口擺起靈堂 。 網上圖片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實習記者陳蛟深圳14日電】據《南方都市報》報道,13日一內部人士報料稱,10月28日,深圳西鄉交警中隊負責西鄉片區的警長陳錄生受西鄉交警中隊長謝飛勇之邀,與西鄉街道麻布村官員在大酒樓應酬,由於飲洋酒過度,醉酒窒息而亡。事後,該隊竟然將其上報因公犧牲並申報烈士,死者家屬更是到交警中隊大擺靈堂,每天祭拜,索賠480萬元。
西鄉交警中隊長謝飛勇表示,陳錄生的行為並沒違反公安部五項禁令,這也是國情所致,每個單位都會這樣處理。當時之所以將其上報因公犧牲和烈士,主要是想從名譽上彌補他,為家屬多爭取一些撫恤,並無不妥之處。
據了解,陳錄生的家屬曾與交警中隊高層交涉,要求必須補償陳錄生從38歲到75歲的工資,一共480萬元,但中隊高層態度強硬,堅決拒絕家屬的賠償要求。家屬一怒之下,在交警隊設立靈堂長達10日之久,每天放鞭炮祭拜。
謝飛勇稱,事發至今,陳錄生的家屬以風俗為名,整個村子的人都來深圳祭拜,光車票就花費了2萬多元,他們長期吃喝在交警隊,這方面的花費在10萬元以上。謝飛勇介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在職警官去世的只能賠償36萬元,而家屬卻漫天要價480萬元。最後上級定了調子,給家屬65萬元,這導致組織跟家屬撕破了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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