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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信集團前天表示,將支付5.36億美元(約42億港元)罰款,以解決美國司法部等機構多年來對瑞信的調查。瑞信被指於2002年至2007年間,與伊朗等遭美國實施經濟制裁的國家進行商業活動。
瑞信集團表示,正與司法部、聯儲局、曼哈頓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及財政部的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進行和解會談,商討以支付罰款結束有關調查。瑞信集團預期因此而將於第4季撥備約6.5億美元(約50億港元)。
曼哈頓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證實,正與瑞信進行和解商討,但未達成協議。司法部稍後將就此事舉行記者會。瑞信早前表示,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於2002年至2007年4月期間,與伊朗等被美國經濟制裁的國家進行商業活動,瑞信已進行內部檢討和獨立調查,2005年退出有問題的業務,2006年也終止與被OFAC制裁的各方組織進行商務往來,包括關閉瑞信在伊朗首都德黑蘭的代表辦事處。 ■綜合外電消息/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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