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一茶葉商1.5萬元展覽費未能及時要回,遂按照約定向展覽公司追討。不同的是,以對方約定每天罰金20%計算,56天下來,1.5萬元已變成了4億多。債主日前憤而發帖,稱如有誰能要到巨款願犒賞百萬元。
債主網上發帖懸賞
王先生日前在東莞一網站發佈《誰幫我要回欠款給誰幾百萬》的帖子引起網友熱議。王先生是雲南土林茶業有限公司東莞辦事處負責人,2009年12月初參加廣州文展展覽有限公司舉辦的茶葉博覽會。因展會效果太差,文展公司承諾於2009年12月9日前歸還參展費1.5萬元,每延遲一天賠付20%的罰金。到本月3日已達56天,王先生依舊未拿到這筆錢。1.5萬元每天按20%利息倍增,利滾利下來已達4個多億。多次協商未果,王先生還了解到展會本身就非法舉行,遂決定在網上發帖懸賞。他說,「太氣人了!我這也不完全是為了要錢,我就是讓人知道他們不誠信。」
展覽公司副總馮某表示,「可以走法律途徑,4個多億簡直是國際玩笑!」廣東沃金律師事務所劉建榮律師表示,協議應符合基本的公平公正原則,如違約金遠遠高於損失就需要舉證說明,不能舉證則最多按照4倍利息計算,日利息大約萬分之六七之間。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 肖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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