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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某表示,他的行為是為了提高超市的食品安全意識,保護更多消費者權益。
在超市工作的廣州男子黎某,被超市辭退後一直失業,一次偶然的思索終於讓他悟出了生財之道。黎某利用自己熟悉超市工作流程的優勢,天天前往各大超市購買過期食品,之後向超市索賠,幾乎每次都成功獲得賠償,最多一次竟獲得4,500元的賠償費。短短兩個月,黎某已經從中獲利2萬多元,月收入是其當超市營銷員的七八倍。
現年30歲的黎某中專畢業,過去6年,他曾先後在4家超市工作,其中包括兩家知名的大型超市,一家連鎖超市和一家百貨商場,工作崗位包括營業員、倉管、收銀員和客服人員。去年12月中旬,他因與顧客起糾紛被投訴被迫離職。
獲賠償比率逾八成
失業後2個多月,黎某一直在找工作,卻一直沒有合適的單位接受他,身處困境的他邊找工作邊尋求生財之道。終於,一次瞬間的思索讓他豁然開朗,多年的工作經驗讓他很熟悉超市這個行業的各種規則,尤其是顧客如果買到過期食品後如何索賠。他開始實施計劃,多次成功獲得索賠。
黎某表示,廣州各區的大超市,包括黃埔、番禺等地,他基本都去過。他一般不去小檔口商店「挑刺」,可對各家大超市和連鎖超市,幾乎無一遺漏。失業以來的兩個月,黎某一共在各家超市買過約50次過期食品,其中超過八成都成功拿到了不同額度的賠償,扣除貨款,他一共得到的超市賠償金已經超過2萬元。最大的一筆發生在一個月前,在康王路某大型超市,他花了800元買下47包牛肉乾,這些牛肉乾只過期一天。半月後,超市賠償他4,000元,並贈送了價值500元的酒。
自稱保護消費者權益
黎某說,自己依法而行,也是為了提高超市的食品安全意識,保護更多消費者的權益。不過,索賠並非一帆風順。有時對方會借口經理不在推脫,甚至辯稱商品不是超市所售拒絕賠付。他22日在某大型超市對過期巧克力索賠時,對方甚至報警稱他詐騙,雙方要到派出所調查,目前雙方仍未達成調解。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 敖敏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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