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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婦享受水療時一度暈倒,須送院治理。
【本報訊】6旬婦昨晨在�o魚涌住處會所按摩池做水療(spa)時突然暈倒險遇溺送命,幸及時被工作人員發現救起,她昏迷送院救治後已恢復知覺,警方調查後初步懷疑女事主因有隱疾而突然暈倒,案件無可疑。
享受水療險送命婦人姓鄭、60餘歲。據悉,鄭居於�o魚涌一幢服務式住宅,昨晨9時許,她往住宅附設的健身會所內的按摩池做水療,至9時45分,池邊工作人員發現鄭婦暈倒水中,立即將她救起,召救護車將她送院,幸她送院治理後已清醒,情況穩定。
心臟病不宜做水療
Spa名稱來自希臘舊文獻,內記載有希臘醫師提出在水中加入礦物及香薰、草藥、鮮花等的水療法(spa),可以預防疾病及延緩衰老。至近年spa甚受本港市民歡迎。但據保建專家指,有傳染性皮膚病、心臟病、尿道炎等疾病人士不宜做水療。做水療時不宜太餓或太飽,水療前應先做熱身及伸展運動,水療後亦要做紓緩運動,但不宜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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