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通社18日消息:台北地方法院18日審理陳水扁教唆偽證案,陳水扁一概否認所有指控,強調自己絕對沒有任何貪污犯意,沒有以他人發票申領「國務機要費」中飽私囊;至於幕僚於偵訊時作偽證,是「大家一致的決議」,他並無教唆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