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奧、國青分別參加中超、中甲聯賽,不抽調各中超、中甲球隊的主力球員;
2. 國奧、國青只打客場,主場收益歸俱樂部,球員身份仍歸俱樂部所有;
3. 國奧、國青參加比賽只計分,不計名次;
4. 在聯賽賽程不變的前提下,國奧、國青按插入方式進行比賽,即每個俱樂部隊整個賽季只增加1場比賽;
5. 聯賽期間,國奧、國青隊隊員可隨時返回所屬俱樂部代表原隊參賽;
6. 各級國家隊集訓期間,球員原屬俱樂部只發基本工資,中國足協負擔球員的津貼、獎金,為球員購保險;
7. 面向所有適齡球員,重組國奧、國青;
8. 重新組建國家隊教練組,統一指揮;
9. 具體方案近期推出;
10. 及時與各俱樂部溝通,努力保障球員的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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