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何凡29日電】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29日同步宣布,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第二次專家工作商談,將於3月31日至4月1日舉行,大陸協商團隊將於30日前分批抵台。據台灣中央社消息指,第2次協商輪到在「台北」舉行,儘管實際的地點在桃園縣鴻禧大溪別館,海基會對外還是說在「大台北地區」。
據悉,海基會方面協商代表團由台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黃志鵬帶隊,成員包括陸委會經濟處處長李麗珍、法政處處長吳美紅及台灣金管會、貿易局、工業局、陸委會與海基會等相關機關的業務人員。至於海協會方面,第一次ECFA專家磋商的大陸首席談判代表、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唐煒,目前正以海協會副會長身份在台灣從事兩岸百貨業交流活動,在30日結束交流參訪行程後,可望繼續留在台灣,參與第二次的ECFA專家協商。
考慮地點對等 桃園變「台北」
報道指,兩岸同步公佈第二次ECFA協商的時間,但對於協商地點,海基會秘而不宣,僅在新聞稿中表示是在「台北」舉行。海基會原計劃待大陸協商代表30日中午抵台後,再公佈具體安排,主要是希望兩岸官員在不受打擾的環境下協商ECFA。不過協商地點還是曝光,令海基會頗感無奈。
據了解,海基會此前規劃在台北市以外的地點進行協商,海陸兩會官員面對記者詢問時,一直聲稱是在「大台北地區」,結果底牌一掀,桃園縣的鴻禧大溪別館雀屏中選。報道指,把「桃園」說成「台北」,原因之一是考慮協商地點對等,ECFA第1次正式協商是在北京舉行,第2次協商地點就輪到「台北」舉行,海基會認為桃園應該也算在「大台北地區」。
專家指預計協議「虛實結合」
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協商團隊一定會爭取台灣最大的利益。他表示,這次協商雙方將就貨品早期收穫計劃、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進行實質談判,對於先前外傳台灣提出的早期收穫清單可能被限縮,他說,協商還沒開始,要談了才知道內容為何。他表示,協商團隊在協商的過程中,一定會堅守「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立場,爭取台灣最大的利益。
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王建民向本報表示,此次專家工作商談將是在兩岸兩會框架下的一次經常性談判,也是一次實質性談判,關注點將是集中討論兩岸數百項相關產品的關稅減讓。大陸已明確表示出「讓利」態度,如不會納入農業方面內容。預計ECFA協議內容將「虛實結合」,既有原則、框架等宏觀方面內容,亦有早期收穫的實在具體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