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對於特區政府推薦黃福榮追封金英勇勳章,並建議將其遺體安葬在表揚英勇市民的景仰園,黃福榮家屬認為,黃福榮行善不為個人名利,家屬須詳細考慮才決定是否接受港府提出的下葬安排。
考慮下葬安排 或柴灣伴亡父
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昨出席一個場合時稱,事發前,黃福榮曾致電香港家人報平安,詎料家人不久就收到他的死訊。黃福榮的家人最初不相信死訊,至前日才接受事實,由特區政府協助前往災區玉樹縣。民政事務總署已聯絡黃家,並提出將黃福榮的遺體,安葬在景仰園。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葬禮的實際安排須按黃福榮家人的意願而定。
但黃福榮的胞姊黃月秀接受訪問時表示,家人未必會接受當局建議,因為黃父葬在柴灣華人永遠墳場,或會將其弟同葬該處,又強調黃救人並非求名,只按當時環境而行。
為悼念見義勇為而犧牲性命的巿民,特區政府在2003年斥資逾300萬元,在浩園對面興建景仰園,讓英勇市民下葬,供後人景仰。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景仰園至今未有人下葬,黃福榮將是被評審委員會批核可否葬於景仰園的首宗個案。
發言人指出,景仰園的葬位及壁龕,只供安葬因英勇行為而喪生或遇害的市民,港府各部門及有關公共機構均可將個案推薦,由民政事務總署、禮賓處處長及保安局代表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審議,如獲民政事務局局長批准,有關市民便可安葬於景仰園;是否獲頒授英勇勳章並不是安葬於景仰園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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