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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給鄭冠群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網上圖片
好端端在家上班,卻被一紙判決書「砸」中腦袋,被遠在千里之外的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罪名是販賣毒品,非法製造、買賣槍支、彈藥。安徽阜陽市穎上縣謝橋鎮高莊村民鄭冠群看到這份判決書時,欲哭無淚。三年前,他就獲知一名被判無期徒刑的毒販向警方冒充自己的身份資料,三年來,他多次要求廣州有關方面為自己洗清「罪名」,沒想到最終還是「被判無期徒刑」。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 敖敏輝
最早了解鄭冠群被毒販冒用身份的,是謝橋派出所所長姜允懷。2007年的一天,姜允懷接到一份來自廣州的函件稱,廣州白雲警方抓獲一名販毒嫌疑人,名叫鄭冠群,所報身份證地址歸謝橋派出所管轄,希望派出所幫助核查一下身份。
姜允懷一看那些信息,姓名、年齡、地址、身份證號碼都沒問題,全是鄭冠群的。但謝橋地方不大,姜允懷和鄭冠群認識,知道鄭冠群這段時間都在麵粉廠上班,沒有出門。姜允懷不太放心,怕弄錯了,就把鄭冠群找來詢問,鄭冠群也說自己沒出過門。當時,謝橋派出所給廣州警方回函,將鄭冠群的實際情況進行說明。
但時隔不久,姜允懷發現,鄭冠群的身份信息居然被錄入公安網「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庫」。據介紹,「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庫」是公安系統的一個內部專用網絡,用來監控涉毒人員的信息。
屢次要求更正信息未果
鄭冠群說,這些年來,「毒品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給他帶來諸多不便,人身自由受到了極大的限制,甚至還被當作涉毒人員遭警方調查。「2009年,我去合肥辦事,結果晚上一住進旅館就被警察抓走了。」鄭冠群說,當時警察把他帶到派出所拍照、按指紋,還做了尿檢。半個小時後,警察告訴他可以走了。鄭冠群此後再也不敢外出住宿,「我現在根本就不敢出門」。
對於自己被毒販冒名,鄭冠群很是無奈。在得知謝橋派出所兩次去函無果後,他通過姜允懷找到了廣州公安局白雲分局法制科,「多次聯繫對方,向他們解釋情況,希望對方將自己的信息從網上撤下來」。
穗警還鄭冠群清白
鄭冠群被判無期徒刑一事經媒體披露後,得到了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分局的積極回應。日前,廣州市警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鄭冠群被毒販冒名一事高度重視,成立專責調查小組進行全面調查。4月10日下午,白雲分局緊急派遣了兩名民警從廣州飛赴安徽調查此事。在與鄭冠群進行了面對面的調查與核實後,廣州警方確認了鄭冠群身份信息被毒販冒用的事實。目前,白雲警方已經從「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庫」上將鄭冠群的身份證號碼撤掉,並為此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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