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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癌少女呂巧琳被裁定死於不幸。圖為其母何幗兒離開死因庭。
【本報訊】血癌少女呂巧琳在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化療注射遭打錯針死亡一案,死因裁判官昨裁定她死於不幸,指威院事後已作出相關改善措施,不須提出更多意見,惟他提醒醫護人員工作涉及人命,不應過分自信,須時刻保持警覺。裁判官又讚揚死者母親的冷靜態度。
而負責打針的女醫生梁錦雪,昨再次向死者父母道歉,其代表律師昨於庭上指出,事件已對梁造成很大的打擊。
死因裁判官林偉權昨聽畢各方律師陳詞,退庭約一小時後,裁定呂巧琳(21歲)死因為廣泛性神經病變,死於不幸。林官解釋事發後,院方已根據研究報告訂立改善措施,多名醫生證人亦沒有對措施進行補充,所以認為不須作出建議。
只是當中提及增加病者與家人對化療的參與度,林官指醫護人員或會因解釋有關程序而增加工作量,但可使病人明白更多化療程序,認為也是值得。
官提醒醫護涉人命勿太自信
林官又指,世上沒有完美的制度和教育機制,所以提醒所有醫護人員要明白其工作涉及人命,應該保持虛心學習、準備充足、警覺性及集中的態度,避免過分自信。林官提醒沒有律師代表的死者母親何幗兒,日後可諮詢法律意見,又讚揚何與丈夫在庭上並沒有怪責任何人,值得學習。林官又對何作慰問,而對方亦即時站起致謝。
呂巧琳的嬸母散庭後指判決是「意料之內」,對梁錦雪醫生於庭上的道歉,呂母則淡然表示:「都這麼多年了。」談起女兒生前情況,呂母指女兒雖受病魔折磨,但仍參加很多課程充實自己,閒時也喜歡教她下棋。
威院新措施改善化療程序
威院表示,會研究裁決並作適當跟進;又再次向死者家屬道歉及致以深切慰問。發言人指,涉事醫生3年內不獲升職及加薪;而有關賠償程序亦正進行。院方同時採取措施改善化療程序,包括規定曾接受專門訓練的指定腫瘤科醫護人員,才可處方、預備、配發及注射抗癌化療藥物;分開處方經脊髓注射的化療藥物及經靜脈注射的藥物,並在脊髓注射藥物容器上貼上清晰標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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