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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名兒科醫生陳曦齡,於2004年以醫生身份推廣健康產品,遭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行為失當。然而,上訴庭指法律顧問在紀律聆訊退庭後仍然在場,以及負責草擬判詞屬不合法,推翻醫委會的決定,但醫委會不服,向終審法院上訴。終院昨日裁定醫委會勝訟,指陳專業行為失當,留待醫委會決定判刑。醫委會表示歡迎裁決。陳曦齡表示對結果感到失望,認為現時有關法律顧問的制度,對醫生非常不公平,但強調不擔心日後的判刑。
醫生陳曦齡 歌手陳美齡姊
陳曦齡為旅日歌手陳美齡胞姊,為與她有財務關係的公司推廣健康產品,於2006年被裁定專業行為失當,被判除名2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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