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湖南人楊柳良,為令前女友回心轉意,做出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自製炸彈,並放於一輛北京50路公交車上。案件於27日上午在豐台法院提堂。
楊柳良在法庭上說:「我以製造鞭炮的原理製造炸彈,但在藥捻和火藥之間多放了保護層。即使點燃藥捻,也不會引爆。為防止有人把裝有炸彈的包裹提走,我還貼了『危險,110』的字條,下車後又給北京10個陌生人發短信,請他們報警。」
事發後楊返回鄭州,女友得悉事件後叫他自己去承擔。他因感害怕,便寫了一封悔過信致北京六里橋派出所,未幾就被拘捕。楊強調想利用炸彈嚇唬人,引起社會注意,從而令女友回心轉意,沒想過害人,所以不存在檢察院指控的報復社會。
不過,楊還在公交車上放了一張SIM卡,內存致北京市政府索1,000萬元的敲詐信,聲稱若不給他錢,就繼續引爆炸彈。後來警方在其袋裡發現一封敲詐家樂福的信。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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