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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定醫院為康復中的精神病人舉行卡拉OK比賽。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越山29日電】一方面是精神病患者屢屢傷人害己,但在另一方面,精神疾病患者也是特殊的弱勢群體。有關專家指出,長期以來,精神疾病患者飽受疾病痛苦和偏見歧視的雙重折磨,其合法權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戲弄、侮辱、捆綁甚至禁閉、關鎖精神疾病患者的現象並不罕見。
據介紹,許多精神疾病患者,由於缺乏合法的監護人或因為貧困,基本的生活和治療都沒有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康復後,在入學、應試和就業等方面的權利也往往難以得到保障。北京平谷區一戶農民家庭共三口人,母親因精神分裂症發作而出走,至今未歸。女兒因遺傳也患有精神分裂症,父親有輕微精神疾病症狀,二人寄居在一幢危敗、堆滿垃圾的祠堂裡,平時靠父親撿拾垃圾為生,基本的生活和治療沒有保障,境遇十分悲慘。
專家指出,保護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權益已經迫在眉睫。有效保護弱者,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而有效的保護必須以法律為後盾,因此,應通過精神衛生立法,建立起規範的制度,保護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權益,如:禁止歧視、虐待精神疾病患者的禁止性規範,受教育、就業等合法權益的保障規範,監護人確定機制,醫療費用國家負擔機制,醫療救助制度和社區康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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