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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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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強迫購物 嚴打冒牌導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6-03]     我要評論

內地遊客疑被無牌導遊強迫購物氣死事件,不僅令本港社會震驚,而且成為國際新聞。事件對本港旅遊業形象和購物天堂的美譽,造成嚴重損害。當局必須嚴肅處理事件,加強整頓旅遊業,嚴禁強迫購物,嚴厲打擊冒牌導遊,更要追究有關旅行社管理疏忽的責任,堵塞旅遊業監管的漏洞。

內地團來港遊被強迫購物曾經盛行一時,經內地中央電視台曝光而得到政府和業界的重視,終於通過實施旅客購物後180天退款保證、大力推廣不包購物的「誠信遊旅行團」等一系列措施作出挽救,強迫遊客購物的現象一度有所收斂。但是,如今強迫購物死灰復燃,尤其是靠遊客購物賺佣金維持的零負團費旅行團依然存在,說明催生強迫購物的根源未被斬斷。據旅遊業議會公布的數字,今年首5個月接獲內地旅行團有關被強迫購物的投訴達到173宗,較去年同期上升六成半,更超過2008年全年的紀錄。旅遊業議會有責任盡快徹查真相,對欺客的旅行社、導遊及登記店舖嚴肅追究責任,給予嚴厲懲罰,以免這些害群之馬再次影響香港旅遊業的聲譽。

針對強迫購物經常發生在內地團,政府要加強與內地主管旅遊部門合作,遏止來港的零負團費旅行團,積極在內地不同省份、城市宣傳推廣「誠信遊」,以及本港保障內地消費者的措施,增強內地民眾來港遊的信心。

此次強迫遊客購物的事件,還存在有人冒用本港導遊員身份的嫌疑,這不僅損害業界從業員的利益,更觸犯本港法例。有業界人士透露,近年本港有不少開辦入境團的旅行社為節省成本,會找內地的導遊或領隊跟隨旅行團到港,提供一條龍服務,並冒用本公司香港導遊的證件,這種做法已成為行內公開的秘密。冒用他人身份在港屬嚴重罪行,內地領隊在港提供導遊服務亦可能違反《入境條例》,等同「黑工」。「冒牌導遊」違法違規,當局不可等閒視之,任由業界自行處理了事,必須追查到底,將犯法者繩之以法。「冒牌導遊」大行其道,背後主事的旅行社作用更關鍵,負有不可推卸的非法經營責任,對於屢犯不改者,政府應考慮取消其營業資格,以收阻嚇之效,進而維護本港旅遊業的正常秩序,保障遊客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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