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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邊是被錯抓的陳鳳蘭,左邊為其妹妹。 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新民網3日電:吉林省一名梨樹縣女子於去年4月被法庭人員錯誤銬走後,患上精神疾病。事隔一年,女子終獲賠17.3萬元。
去年4月15日,女子陳鳳蘭於妹妹婚禮當天,遭到梨樹縣法院孤家子法庭副庭長陳慶元、書記員蔣偉光強行銬走。法庭人員本要捉其與前夫有財產分割問題未解決的妹妹,卻誤認陳鳳蘭為其妹。據悉當時捉人的陳慶元、蔣偉光皆滿身酒氣,一見陳不由分說便抓她往警車上拽,全然不聞眾村民大喊「抓錯了!」在警車上陳被強行戴上手銬,陳雖多番解釋無果。到了法庭後,蔣偉光還對她動了粗—打她的頭和用腳踢她。後來其妹的前夫向法庭證實抓錯了人,陳慶元等才釋放陳鳳蘭。
陳鳳蘭回家後,家人發現其手腕被手銬銬得紅腫,而且精神異常,只能斷斷續續地講自己被抓走後的經過,並一直打哆嗦。醫院鑒定她因受到非法拘禁而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此後,她一見生人或人多時就害怕顫抖,也不能幹重活。
陳鳳蘭舉報此案到梨樹縣人民檢察院,不久蔣偉光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被逮捕。直到今年1月28日,梨樹縣法院、陳慶元和蔣偉光三方始與陳鳳蘭達成協議,賠償人民幣17.3萬元換取陳鳳蘭一家今後不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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