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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德模式:黨政機構由原來的41個精簡到16個,縮減近三分二,政府工作部門減少到只有10個。特色是「黨政聯動」、「同類項合併」、「扁平化管理」。此種改革方式被稱為是為全國2,800個縣區行政單位改革探路。
★ 深圳模式:政府機構減少15個,精簡幅度近二分一。決策、執行、監督的「行政三分」是最大亮點。此種改革方式被稱為是為全國的副省級城市行政體制改革探路。
★ 廣州模式:市政府工作部門和辦事機構由49個精簡為40個,其中調整、撤併的機構達到29個,佔總數的58%。改革強度不算太大,廣東省內大多數地方與之類似,有較普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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